北京日报消息:
招聘平台公开售卖求职者简历等行为将被严令禁止。近日,本市颁布《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未委托本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同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本市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和“两区”建设引进人才。
人力资源纳入高精尖产业
截至2020年底,北京地区共建立了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约2460家,从业人员超5万人,全年通过网络发布求职招聘信息1.35亿条,帮助1235.19万人次实现就业和流动。人力资源市场也已成为本市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主渠道。北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已达到3000亿元,在商务服务业中排名第三,占比达到12.4%,是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
《办法》首次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本市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综合运用各类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以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和发布国际领先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用人单位使用人力资源测评、招聘流程管理、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咨询、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管理等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人力机构允许外商独资
《办法》提出,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外商投资比例可提升至100%。这项规定对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两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高永辉介绍,《办法》允许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外商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时鼓励和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国际先进人力资源服务理念、标准、技术和管理模式,发展跨境业务。目前人力社保局正在积极推进德科等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入北京,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和“两区”建设提供“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同时,本市还要建立境外专业人才过往资历认可机制,专门发布“两区”境外职业资格来京服务目录和境外人才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本市还鼓励通过“猎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明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本市用人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国际人才的,该机构和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获得奖励。前期,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促进猎头机构发展的“猎十条”政策,已征集发布两批“人才选聘项目清单”并公开发布,寻访到7名急需紧缺人才。
“今年,我们将重点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两区’建设需求征集急需紧缺国际人才需求,通过市场化方式和专业化服务引进人才,形成有利于国际人才在北京聚集的创新生态。”高永辉说。
对求职信息“三应当一不得”
求职事关劳动者权益。《办法》明确,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并做出一系列细化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指定人员负责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有关投诉、举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求职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征得该求职者同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出合理需求的求职者个人信息下载行为。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未委托本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